109年郵政人員專業職(二)內勤-櫃台業務類科
資料來源:金融研訓院
資料日期:2020/06/03
一、 |
報名日期:109.06.29 ~ 07.08 |
二、 |
報名資格:
(一)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年齡:不限。 (查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規定,勞工年滿 65 歲,雇主得強制其退休)
(四)學歷:需符合甄選類科學歷條件,並應於 109 年 8 月 28 日(含)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;在學學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,應切結至遲於通知報到日前繳交(註1)。
(五)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:請檢附於錄取名單公告日(109 年 9 月 7 日)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(或手冊)正反面影本。凡逾期未繳附或經審查資格不符者,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取消應試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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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類科 |
資格條件 |
櫃台業務-限身心障礙人士 |
高中(職)以上畢業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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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名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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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類科 |
需才地區(類別代碼 |
正取 |
櫃台業務-限身心障礙人士 |
臺北郵局(Q8701) |
5 |
臺中郵局(Q8702) |
8 |
高雄郵局(Q8703) |
5 |
基隆郵局(Q8704) |
2 |
三重郵局(Q8705) |
3 |
南投郵局(Q8706) |
1 |
花蓮郵局(Q8707)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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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試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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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第一試(筆試):109.08.01 |
二、 |
筆試科目及題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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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(代碼 |
筆試科目及題型 |
櫃台業務-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
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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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第二試(口試):109.08.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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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應試人員第一試(筆試)總成績順序,按各錄取分發局正取名額 2 倍之人數(不足5 人者以 5 人計)通知參加第二試。 |
四、 |
總成績之計算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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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第一試(筆試)成績未達 50 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缺考者,不予通知參加第二試。 |
(二) |
第二試(口試)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第二試(口試)總成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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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章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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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職階人員專業職(二)內勤-櫃台業務類科 |
其他相關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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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錄取與進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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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體格檢查:錄取人員應於錄取通知送達 14 日內,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4 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,並繳交體格檢查表 1 份。 |
(二) |
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頇繳交學位(畢業)證書正本,未提出繳驗者,即撤銷錄取資格。 |
(三) |
錄取人員一律按甄選成績高低順序及相關錄取分發局業務需要,視缺分批分發進用(108 年職階人員甄詴專業職(二)內勤—櫃台業務類科(限身心障礙人士報考)
錄取人員應先行傳用完畢),預定於 110 年 2 月 26 日前依序進用完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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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待遇及福利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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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待遇表第 55 級薪級起薪(月薪 32,530 元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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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考試訊息